各位考生:
根据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》(国公局发[2013]2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[2013]18号)和《关于印发〈赤峰市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赤人社办发[2012]40号)精神,现将有关体检考察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体检工作
1、时间:2013年8月19日至20日。
2、体检报到地点:赤峰市新城区党政综合楼D座628室。
3、人员安排:
①第一批体检考生:报考阿旗、左旗、敖汉、 右旗、 林西 、克旗的考生,请于8月19日6时10分到指定地点报到(名单附后)。
②第二批体检考生:报考翁旗、松山区、宁城县、元宝山区、市直单位的考生,请于8月20日6时10分到指定地点报到(名单附后)。
4具体要求:
①体检时考生要求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、参加资格复审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二寸证件照两张。
②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指挥,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。
③考生在体检前两天不要过度劳累,少饮酒、少吃油腻食物。
④体检费300元,由考生个人承担。
⑤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,按总成绩排名递补。
二、考察工作
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》(国公局发[2013]2号)执行。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,考察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;报考旗县区的考生,考察工作由旗县区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。考察工作要求8月31日之前完成。考察材料除装入个人档案外,还有报市人社局备案。
联系电话:0476--8332947
附件:1、第一批名单 2、第二批名单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3年8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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